
公司變更
公司變更是股份公司改組。改組的內容包括公司業務職能的改變和組織上的分立與合并。公司業務職能的改變具體表現在公司創建的宗旨、經營范圍與經營方向、產品類別與規格等項目的變化上。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。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,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,經股東大會審批、備案,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,否則被視為違法。公司發生分立或合并以后,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,還是合并以后的新設公司,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,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。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。
公司成立一段時間后,可能發生注冊地址變更、股權變更、經營范圍變更等事宜。在發生變更時,公司需要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,未經變更登記的,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(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)。
公司申請變更登記,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:
(1)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;
(2)依照《公司法》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;
(3)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,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。
1、網上名稱變更審核
涉及到變更公司名稱的需要此項操作,3-5個工作日
2、網上變更登記
在工商局官網填寫公司注冊申請信息,1-3個工作日
3、網登通過后約號
各區預約方式有所差異,1個工作日
4、變更地址(跨區變更)
需要先做地址遷入,7-10個工作日
5、提交材料
向工商局提交變更登記材料,給予受理通知單,1個工作日
6、領取營業執照
攜帶受理通知單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,3-7個工作日
7、備案刻章
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點進行備案刻章(若沒有變更公司名稱,則不需要重新刻章,變更法人需要刻人名章),1-2個工作日